河南出台新政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县级以上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7月1日起,《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瞄准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护航。
《条例》是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全面修订,在篇幅和内容上作了大幅扩充,由原来的29条增至49条,从营商环境、融资服务、创新推动、人才培养等问题入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和助力。
河南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亮点颇多,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可谓“真金白银、真情实意”,为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针对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条例》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可以通过建设标准化厂房、购买通用设备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环节,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技术升级、装备更新和产品迭代,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
“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普遍难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专精特新贷、科技贷、绿色贷等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
在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条例》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人才培养规划,推动建立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指导有关高等院校、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培养创新、专业和实用人才。中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享受有关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保障、激励等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中小微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
据了解,河南省经营主体数量已超千万,其中大部分是小微企业,也是最具活力的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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